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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1-09-07 11:32信息来源:市政协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8月31日,市政协召开“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提案办理协商会。

会议认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发展工程,既是补短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又是稳投资增动能的一剂良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党和政府大力推进。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并将其纳入民生工程项目予以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统筹协调、全员参与、资金筹措、后续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

1. 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作为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组织、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区县具体实施的统一协调、高效有序的工作体系,强化市级层面统筹指导,明确区县政府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方案,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监督考核,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纳入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及各专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 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常态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形成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要抓好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水电气和通信等专营单位要增强协同意识,加强资源整合,统筹推进实施项目共建共享。

3. 科学谋划项目。持续深入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普查工作,完成老旧小区基础数据库,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和中长期改造规划,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建立项目储备库,实现项目动态滚动管理,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统筹好当前和长远,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持续纳入民生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长期坚持,持续发力,分期分批,确保“十四五”末实现应改尽改。

4. 争取政策支持。用足用好国家、省有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强化市级层面顶层设计,研究出台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具体创新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二、聚焦所需所盼,提升改造水平

5. 满足便民化需求。坚持以人为本,聚焦群众关切,打造宜居小区,按照地上地下统筹、先地下后地上、里子面子并重、建设管理并举的原则,编制改造内容和清单,重点保障和优先实施水电气路等基础类改造,突出解决居民关注的问题,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坚持多措并举,综合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合理利用小区现有和周边资源,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问题。根据小区实际,推动增设托育、文体、充电桩、智能信包箱、智慧安防等便民服务设施,将宜居的理念贯彻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方方面面。

6. 重视适老化改造。根据老年群体占比较大的特点和需求,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适老设施改造。积极引导推动各地采取居民“筹资自建”或社会资本“代建租用”等模式,简化审批流程,完善政策举措,加快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支持引导连片老旧小区在改造中增设社区养老、助餐、医疗、家政等各类涉老服务设施。

7. 彰显个性化需求。坚持“因地制宜、一区一策”,合理确定改造方案,不搞“一刀切”,结合小区不同情况,提供创意创新“私人定制”。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历史,采取“微改造、微更新”等方式,落实好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系统融入周边历史环境,彰显徽文化元素,展现城市特色,留住城市记忆。

8. 推进片区化改造。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加强对成片改造项目的规划论证,推进相邻老旧小区及周边地区开展联动改造,优化片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实现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与城市发展规划、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有机更新、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等有机融合,统筹相关部门资源,提升改造综合效益。

三、完善工作机制,凝聚改造合力

9. 健全多方参与机制。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美好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做深做细群众工作,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组织发动居民全过程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等,坚持问需问计问效于民,激发基层治理内生动力。打造“议事长廊”沟通议事类基层协商平台,探索建立小区功能型党支部,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及老党员、老代表、老委员作用,面对面地宣传、调解、座谈,做到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并为市场主体参与改造创造条件,提供政策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及相关市场主体,对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规模化运营。

10. 完善多元化筹资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政策性补助、企业市场化参与、居民共同出资、社会全方位支持的多元化融资机制,采取“财政补助一点、居民自筹一点、社会支持一点”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盘活社会资源,以民为本让政策补贴落到实处,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统筹整合涉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各类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及适老化设施等基础配套设施类改造。鼓励小区居民通过自筹捐资、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出资参与项目改造提升。通过税费减免和提升金融服务等政策,以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电梯、停车场等建设改造运营。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专业经营单位应积极主动靠前,承担社会责任,强化专营设施一体改造,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11.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改管结合、以改促管,聚焦社区治理难题,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居委配合、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议事规则,推进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探索小区治理模式创新,加大对无物业小区治理力度,着力解决改造后小区管养问题,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积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12. 强化示范引领。积极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打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和样板工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推进会,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引导居民改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通过示范带动,形成浓厚氛围,推动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