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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政协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12-01 14:57信息来源:市政协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黄山市政协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

(2021年11月17日市政协七届十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好推进中央和省、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安徽省政协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就新时代强化市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是新时代我市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重要要求,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市域治理现代化中作用的关键所在。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围绕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引导委员勤学习、勇担当、善履职、展形象, 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为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二、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主要内容

(二)强化政治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在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发声。

(三)强化履职责任。准确理解和把握政协性质定位和履职特点规律,时刻谨记人民政协工作任务和使命,认真落实政协章程和各项制度要求,按照“三心两进一流”工作思路,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资政。以“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严格要求自己,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责任与担当。

(四)强化引领责任。善于通过界别渠道宣传党的大政方针、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自觉掌握联系服务群众方法,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反映诉求、排忧解难,发挥在本界别、本领域、本单位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团结各族各界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三、政协委员应自觉提高履职尽责本领

(五)提高政治把握本领

1.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落实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的根本要求,发挥政协委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优良传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理论,自觉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2. 树立正确历史观大局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学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六)提高协商议政本领

1. 学习履职知识。落实委员初任培训和届内轮训制度,每位委员每届至少参加1次学习培训活动。积极参加委员读书活动,坚持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通过学习培训班、座谈交流会、形势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学习,熟练掌握政协基本知识、重要原则、工作规则和履职所需知识,提升履职能力。

2. 增强协商意识。掌握协商要义方法,秉持平等包容理念,共同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协商氛围,培育协商文化、提高协商质量、深化协商成果。熟悉政协各类会议等协商活动规则程序,掌握对话的技巧、沟通的艺术、说服的能力,寓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于协商议政中,在深入互动中促进不同思想观点交流交融,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不断增进了解、加深理解, 深化认识、达成共识。

3. 提升建言水平。立足所在界别及行业、领域,发挥优势专长,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情况清楚、论证严谨、对策精准,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4. 掌握信息手段。适应信息化、大数据时代要求,掌握远程协商、网络议政等协商形式特点,熟练运用委员履职平台等信息化载体,积极参加网上履职活动。

(七)提高调查研究本领

1. 全面掌握情况。发挥政协位置超脱、角度客观优势,积极参加政协调研,探索开展委员自主申报调研,运用座谈交流、蹲点调查、随机走访、网络载体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情况。

2. 深入研究问题。加强对调查情况的综合、归纳、提炼、概括,鼓励委员间开展讨论交流,通过典型案例“解剖麻雀”,增强意见建议针对性、实效性。综合运用调研报告、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反映调研成果。

(八)提高合作共事本领

1. 强化团结合作理念。弘扬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良传统, 通过参加政协视察调研、协商议政、四级委员在行动、界别联谊、委员小组、政协书画院、网上交流等活动,发挥界别召集人、委员小组组长、读书群群主等作用,着力营造协以成事、商以求同的良好氛围。

2. 发挥共产党员委员带头作用。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要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与委员履职有机结合,增强亲和力感召力,广交、深交党外朋友,通过协商讨论、谈心谈话、走访看望等途径加强经常性联系,以丰富学识、人格魅力、良好作风团结人引领人。

四、加强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

(九)创新联系群众途径。除通过视察考察调研等方式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外,创新界别群众代表交流座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座谈、委员工作室、参与社会公益和当地基层协商议事活动等面对面沟通形式和网站、微博、微信等网上交流途径,加强与界别群众的联系沟通。建立界别群众意见建议分析机制,转化为提案、大会发言或社情民意信息并反馈处理情况。每年要以适当方式同界别群众进行专题谈心谈话,积极参加雪中送炭、扶贫济困,春风化雨、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等活动,不断丰富和拓展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途径。

(十)面向社会传播共识。积极参加“党建引领 委员说是”大讲堂、政协论坛、专题宣讲、形势报告会、委员读书活动等,发挥委员专业优势和自身影响力,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好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故事、人民政协制度和新型政党制度的故事,宣传阐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

(十一)增强群众工作针对性。民主党派界别委员、无党派人士界委员要加强对本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引导。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要深入界别群众之中,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有关界别委员要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沟通联络,推动更好发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做好政协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加强履职管理。健全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和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制度。完善委员履职档案,及时准确记录委员履职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并向有关方面通报。将委员履职情况作为届中调整和换届是否继续提名的重要参考。建立政协委员履责承诺制度。

(十三)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协商议政质量评价体系和委员履职评价机制,每年对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质量等进行评价,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对表现突出的委员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加强委员履职宣传工作。

(十四)强化纪律约束。委员参加会议活动应遵守纪律。因故不能参加应出席的履职活动,应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委员届内2次不出席全体会议,对其进行约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3次不出席全体会议,应按程序劝其辞去委员;常务委员届内3次不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对其进行约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无特殊情况,委员5 年内没有参加学习培训的,应记入委员履职档案,并按程序向有关方面建议不再继续提名为政协委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无任何履职行为的委员,以书面或约谈形式提醒。委员参加履职活动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利用政协委员身份牟取个人、小团体和特定关系人的利益,不利用委员身份干预执法、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插手招标投标,不在参加履职活动时变相从事商业活动。对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委员身份不符的行为,应当及时约谈或者函询,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应当责令辞去委员;对严重违反政协章程、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决定)的委员,按程序依据情节给予警告或撤销资格处分。

(十五)做好服务保障。尊重和保障委员依照政协章程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维护委员合法权益,为委员行使权利、履职尽责提供保障。开展委员谈心谈话活动,坚持走访看望政协委员制度,了解委员履职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听取对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丰富履职平台渠道,建立健全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报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情况的机制,健全专门委员会与市直相关部门对口联系、工作协作和双向通报机制,及时反馈委员履职成果落实和转化情况。探索建立网上政策资料数据库,帮助委员知情明政、履行职责。完善多层次联络服务委员制度,做好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活动的沟通协调、经费保障等工作,建立委员本职工作与政协履职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委员所在单位落实其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受影响。

六、附则

(十六)本意见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