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提案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全国、省、市政协出台的一系列提案工作制度体系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评议”的目标
提案“双向评议”是指在政协主席会议的领导下,以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双提升、双促进”为目标,按照“双向评议、双方满意、双质提升”的思路,组织提案者、承办单位就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开展民主评议,促进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共同提升,实现提案者和承办单位对于提案工作的共同满意。
二、“双向评议”的内容
(一)提案质量评议内容
1. 科学性。提案选题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内容精准,具有战略性前瞻性。
2. 严肃性。提出提案应经过认真调查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坚持实事求是,努力做到把情况摸清、把问题理透、把建议提实。
3. 可行性。有情况、有分析、建议具体、接地气,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4. 规范性。案由清楚、一事一议、简明扼要,提案格式规范、通讯地址详细、联系方式清楚。
5. 影响性。意见建议对党委、政府长远规划、宏观决策、工作部署及承办单位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具有促进作用,可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提案办理质量评议内容
1. 组织领导。主要领导重视,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专题研究安排提案办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举措有力。
2.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设立提案办理工作台账,明确科室及办理人员责任,将提案办理纳入本部门督查督办范围,年度办理工作有总结。
3. 面商沟通。积极主动办理提案,加强办前、办中、办后与提案者面商沟通。
4. 办理落实。提案办结程度,建议采纳程度,问题解决程度及综合效应情况等。
5. 答复规范。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办结,提案复文格式规范,提案办理结果网上录入及时。
三、“双向评议”的方式
提案“双向评议”采取测评的方式进行评议。
(一)提案质量评议方式。“测评”由办理单位通过黄山市政协提案系统,按照优秀(≥90分)、良好(75-89分)、一般(60-74分)三个等次对其所承办的提案质量进行评议。
(二)提案办理质量评议方式。“测评”由提案者通过黄山市政协提案系统,按照优秀(≥90分)、良好(75-89分)、一般(60-74分)三个等次对其所提提案的办理质量进行评议。
四、“双向评议”结果的运用
(一)提案质量评议结果运用。将参加“双向评议”和提案质量评议结果作为委员履职情况评价和优秀提案评选的重要依据。
(二)提案办理质量评议结果运用。将提案办理质量作为承办单位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评议结果纳入承办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关内容,并作为评选表彰“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五、“双向评议”的组织实施
提案“双向评议”工作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统一负责,每年制定实施方案,于当年11月底前完成。
本办法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