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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黄山市委员会关于“提精”提案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5-09-01 09:51信息来源:市政协办公室 作者:市政协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5年8月27日政协第八届黄山市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的要求,按照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精”提案的重要意义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全局性工作。提出高质量提案,是提案工作的首要环节,是政协委员履职的本质要求,是发挥提案作用的前提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政协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提出提案要更加注重质量,反映情况要准确,分析问题要深入,提出建议要具体”。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根本遵循。市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提案“提精”工作的重要指示,针对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推动提案“提精”迈上新的台阶。

二、准确把握“提精”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提案选题要精准。做到有大、有小、有焦点。有大,指的是有大局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站位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民之关切思考选题。有小,指的是小切口,做到一事一案,不面面俱到。有焦点,指的是靶向准,聚焦突出问题、关键问题、现实问题。既要关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亟待解决的问题,也要注意一些前瞻性、宏观性的问题,还要善于发现党政部门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及时提炼转化为高质量提案。

(二)反映情况要准确。坚持“不学习不提提案、不调研不提提案”的原则,做到有点、有面、有数据。有点,指的是要有典型案例、代表性案例,说明突出现象。有面,指的是要有总体描述,说明基本情况、涉及范围、影响程度等。有数据,指的是尽可能用数据说话。要避免提案反映的问题失实、情况失真,切忌道听途说、信手拈来,要将转呈的材料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以提案提出,对要求联名的提案要作全面了解分析后进行联名。

(三)分析问题要深入。做到有因、有果、有研判。有因,指的是列出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果,指的是逐一分析原因造成的后果。有研判,指的是综合分析因果关系及其发展趋势。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科学分析、理性思考、衡情酌理,把问题说清说透。

(四)提出建议要具体。做到有举、有措、有预期。有举,指的是举出从哪些方面入手解决问题,突出针对性、有效性。有措,指的是每个方面的具体措施,突出可行性、操作性。有预期,指的是对本件提案要达到的目标有明晰的预期,包括解决什么问题、推进什么项目、完善什么制度、开展什么监督、增进什么共识等,以及办理提案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等。提案文字数量原则上以不少于500字不超过2000字为宜。

三、健全完善“提精”提案的工作机制

(一)参考选题发布机制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中央重要政策文件、重大会议精神,省市重点工作部署等,提案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提出重点选题方向,编印提案选题参考目录推荐给提案者,帮助提案者找准履职着力点。每年推荐的参考选题不少于100个。

(二)重点提案培育机制

围绕市政协年度重点协商选题,分别确定N件重点提案。召开重点提案“提精”会,组织提案者与相关单位沟通交流,把准重点提案“提精”方向。以走访、调研、会议、提供资料等方式,协助提案者与有关部门沟通,全面、准确了解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支持提案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明确的意见建议,完善重点提案。

(三)集体提案会商机制

每年第三季度召开集体提案征集会,介绍经济社会及重点领域改革发展情况,沟通集体提案重点方向、选题计划和工作安排。每年第四季度召开集体提案会商会,通报集体提案办理进展,介绍下一年度中心任务、重点工作部署,交流集体提案选题和培育情况,推动集体提案增加比重、提高质量。

(四)提案立案审查机制

实行提案预审制,前移全会提案提交时间,提案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审查标准,开展联合预审,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及时与提案者沟通交流,并加以完善。完善提案复审、终审机制,严把提案立案关,加大“撤、并、转、改”工作力度,保证提案“提精”。

(五)重要成果转化机制

推动高水平履职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提案。各种协商会形成的发言、建议等成果,由相关专门委员会视情及时遴选、转化为提案。各类调研、视察、民主监督、重大课题研究等形成的成果,由相关界别或专门委员会视情及时遴选、转化为提案。每季度遴选一批重要的社情民意信息,由社情民意管理部门与撰写者沟通协商,及时转化为提案。各单位履职成果转化为提案的情况,每年度向主席会议报告。

(六)提案服务评价机制

每年编制提案“一表清”,全会期间向全体委员和承办单位反馈,形成提案提精、办实闭环。每年开展提案质量双向评议,确定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提案工作者并予以表彰。召开提案办理民主评议会,邀请办理提案集中的部门,向提案者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年度工作部署、重点工作安排、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提案者知情明政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助力提出高质量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