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政协、黄山风景区政协联络组,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各提案承办单位,市政协委员:
根据《政协黄山市委员会提案和提案办理“双向评议”办法(试行)》(黄协办字〔2021〕14号)规定和市政协工作部署,将开展提案和提案办理“双向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内容
(一)提案承办单位对今年提案质量开展评议。
评议内容主要有:
1. 科学性。提案选题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内容精准,具有战略性前瞻性。
2. 严肃性。提出提案应经过认真调查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坚持实事求是,努力做到把情况摸清、把问题理透、把建议提实。
3. 可行性。有情况、有分析、建议具体、接地气,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4. 规范性。案由清楚、一事一议、简明扼要,提案格式规范、通讯地址详细、联系方式清楚。
5. 影响性。意见建议对党委、政府长远规划、宏观决策、工作部署及承办单位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具有促进作用,可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提案者对今年承办单位提案办理质量开展评议。
评议内容主要有:
1. 组织领导。主要领导重视,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专题研究安排提案办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举措有力。
2.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设立提案办理工作台账,明确科室及办理人员责任,将提案办理纳入本部门督查督办范围,年度办理工作有总结。
3. 面商沟通。积极主动办理提案,加强办前、办中、办后与提案者面商沟通。
4. 办理落实。提案办结程度,建议采纳程度,问题解决程度及综合效应情况等。
5. 答复规范。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办结,提案复文格式规范,提案办理结果网上录入及时。
二、填写评议票说明
(一)提案承办单位根据本单位今年办理提案的质量情况,在“提案质量评议票”的相应栏目填写提案号,同时在意见和建议栏填写对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者结合今年在提案办理工作中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在“提案办理质量评议票”的相应栏目划“√”,同时在意见和建议栏填写对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评议表填好后,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报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屯溪区天都大道3号市政协大楼6楼2601室,联系人:张昱宁,联系电话:2330182,电子邮箱:836087430@qq.com)。经审核,评议结果将纳入相关提案承办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关内容,并作为市政协评选表彰“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优秀提案”的重要依据。
黄山市政协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